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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备案的开锁个人,由于行业内对于相关规定非常模糊,可能也会有一些地区出台一些规定,就以所在地区的规定为准了。但是不能否认的一点就是锁匠对“房屋被打开”的事实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而现实中,要求开锁者也可能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因此必须进行备案登记。
从事开锁的有公司和个人,宣传的方法大部分都是通过贴开锁电话小广告进行宣传。这些开锁小广告,有一小部分上面用了公安局的警徽标志,写着110联动开锁换锁,公安备案,工商注册,这个标志非常显眼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》有规定,警用标志是会同其他有关 机关管理的。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制造、贩卖、使用,如果一旦有违反这个法规的情况出现,那么违法人可能会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警告,还要罚款,罚款范围在违法所得五倍以下。
所以不能把公安警徽印在小广告上了,这是因为公安局他是在人民心目中维护正义,是属于公权力机关,为了得到用户的信赖,自己擅自在开锁广告上用上这样的标识,就是为了让广大群众放心,而且还给人感觉是有公安部门背后的支持。为了避免群众有这样的误会,那么就一定得禁止开锁师傅用公安警徽给自己做宣传。我国法律就制定了这些法律条文加以约束,不能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滥用公安警徽。